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2021-05-31 13:53:35

案情简介:

被告杨某曾系原告陕西某公司员工。2020年9月10日,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欠款92400元及相应利息,同时主张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杨某接到法院传票及起诉状副本后,找到我所并建立委托,称自己与原告之间没有借贷关系,而是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存在经济往来,希望我所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原告的主体是否适格。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分析。结合委托人被告杨某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我所律师认为,委托人杨某与原告陕西某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借贷关系,而是与原告法定代表人韩某存在经济往来。经和委托人沟通,我所律师迅速确定原告某公司作为诉讼主体不适格为本案应诉答辩思路,以保护我委托人合法权益。

法院裁判:

经审理,法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原告以公司向银行贷款后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银行账户转借被告为由,主张被告与原告之间产生民间借贷关系,请求被告给原告公司返还借款事实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无其他证据证明原被告存在借贷关系,被告主张的原告主体不适格,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陕西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审理过程中首先要核对原被告身份,以确定双方存在法律关系。因此原被告是否适格,会影响法院裁判。若原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应依据法律规定驳回起诉,或者根据实际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结合以上情况,律师建议:若有纠纷,当事人最好能咨询律师,或者一些复杂的案件最好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可以更好地帮助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明确原被告,确定诉讼思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